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墟市监视管制局合于2023年区抽不足格产物危害支配情景的文书(ob体育2023年第三期)
发布时间 : 2024-05-10 21:18:37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,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区抽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(2023年第三期)。
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区抽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(2023年第三期)
现将我局关于公布2023年区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(第三期)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:
(一)2023年5月6日抽检的生姜、辣椒,经抽样检验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该经营户已张贴召回公告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ob体育
(一)2023年5月9日抽检的生姜,经抽样检验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6日抽检的丑橘,经抽样检验,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6日抽检的生姜,经抽样检验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6日抽检的生姜、豇豆,经抽样检验,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6日抽检的鳊鱼,经抽样检验,恩诺沙星(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)项目不符GB 31650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6日抽检的鲫鱼、ob体育鳊鱼,恩诺沙星(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)项目不符GB 31650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5日抽检的百合,经抽样检验,镉(以Cd计)项目不符合GB 2762-201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4日抽检的大油京果(糕点),经抽样检验,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项目不符合GB 7099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、面包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
(一)2023年5月5日抽检的香蕉,经抽样检验,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-202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(二)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,由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,没有进行召回。
(三)我局要求该经营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,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及时递交整改报告。